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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第18期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6月在上海开班

发表时间:2019-11-08 22:29


国务院侨办第18期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6月在上海开班

聚焦科技创新
助力创业发展

国务院侨办第18期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6月在上海开班

“创业好项目 路演大舞台”同期举办

欢迎报名


国务院侨办第18期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将于2015624日至26日在上海举办,将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和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结合推进中国上海自贸区建设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有意来上海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创业实务指导。

同期举办的“创业好项目
路演大舞台”将给学员提供一个项目路演、与风投PE等投融资机构面对面的良机,活动还将引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2家分园进行项目人才对接。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由覆盖上海全境的“一区二十二园”组成,具有集聚、引领、辐射长三角乃至华东地区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定会在创业路上助您一臂之力。

详情请见“上海侨务”官网:

            http://qwb.sh.gov.cn/shqb/node826/node830/node840/u1ai83642.html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您可直接登录以下报名网页:

            http://qwb.sh.gov.cn/2015cyyxb/index.html   



报名对象:

一般在海外取得学位,有海外工作经历,持有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项目,有意回国开展项目投资合作、创新创业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

注:一般情况不接受往届已在上海参加过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业研习班的学员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者须填妥《报名申请表》(附后),填写清楚技术或人才合作项目,于510日之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报名申请一经审定,主办方将发出正式邀请函,最终受邀名单以正式邀请函为准。



费用:

研习班期间学员在上海的食宿和考察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国际旅费和其它费用敬请自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经济科技处

邵东,
联系电话:0086-21-62491712

报名邮箱:yxb_sh@163.com

网址: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www.overseas.sh.cn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http://zjsfq.gov.cn/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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